陆川杀人案始末

社会 网编 2022-04-26 19:37 1116 0

广西陆川县乌石镇陆龙村村民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二人,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结果被邻居王文辉等人,以挡了风水为由,纠集数十人进行暴力毁坏,期间,王文辉家族还强行硬化了王文光家里的责任田,变为自家门前的道路,多次殴打王亦光家人致伤。

然而,王文辉家族的多名肇事成员,至今逍遥法外,多年未被处理,最终在2021年的3月23日,引发了一起杀人命案:肇事者家族成员王玉光被杀;而杀人者王文光,被判无期徒刑。

01 宅基地建房被拆毁

乌石镇陆龙村地处丘陵,特别是王文光所在的元垌队,更是人多地少。

新中国成立后,元垌队100多号人,就挤住在不过10间房屋的低矮的小四合院内。

此后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元垌队的村民陆陆续续搬出了小四合院,盖起了楼房。但由于人多地少,元垌队村民的自建房,都是一户挨着一户,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

王文光家人居住的老屋(多家合住)

王文光家兄弟姐妹四人,因家境贫穷,一直在低矮的老房子里生活,直到2015年,东凑西借了一些钱,以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两人的宅基地(约68平方米)为基础,另外还用了自家的一小部分承包地,建起了新房子。

2015年6月19日,邻居王文辉、王杰、王辉华等人,以王亦光、王文光兄弟的房子影响了他们家的风水为由,纠集30多人,将王亦光、王文光兄弟新建的围墙全部拆毁,王亦光及其儿子上前阻拦,被王文辉、王杰、王辉华等人手持棍棒殴打致轻伤和轻微伤。

第二天,王文辉、王杰、王辉华等人,又将王亦光、王文光兄弟新建房屋的地梁、地基、垫层拆毁,同时还将王文光家承包的责任田用泥土填埋。

毁坏现场

又过了两天杀人案件,王文辉等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水泥硬化了王文光兄弟的宅基地和责任田,成了通向王文辉家里的大马路和地坪。

02 财物被毁价值近10万元,未立案理由为虚构

房屋被毁、责任田被硬化,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左右。为此,王亦光、王文光兄弟向地方政府反映了情况,并作了报警处理。

然而,辖区的月垌派出所,仅仅将被损毁房屋的价值鉴定为4350元。

2016年9月28日,陆川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

其理由是: 2015年6月23日,陆川县乌石镇政府组织了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认为王亦光、王文光兄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当日将地基全部拆除,是政府行为。

示意图

而事实上,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两人所建房屋使用的土地为老宅基地,因为老宅基地面积不够,又在规定面积内用了承包地的一部分,在建房之前,也向当地的村委进行了报备。当时到现场的村干部,也对现场拍摄了照片留底。

后来的调查发现,所谓的“政府拆除行为”,竟然是虚构的事实和理由。

其一,案涉被拆毁房屋事先并无镇政府或村委的告知,更无行政处罚通知;

其二,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的有关部门,多次出证明证实没有参与拆除案涉房屋。

03 毁房伤人均未立案

对于陆川公安机关的认定,王亦光兄弟表示不服,遂不断上诉。

迫于王亦光兄弟的不断上诉压力,2016年9月6日,陆川县公安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下,才派员现场取证并重新作出评估,第二次评估损毁房屋的价值为97003元。

据此,王文辉、王杰、王辉华等人的行为已涉嫌财物毁坏罪。

但陆川公安仍然未予立案侦查。

2017年农历正月初六,王亦光、王文光的妹妹王伟芳一家人回娘家拜年,因将车辆停在自己哥哥的责任田(于2015年6月23日被王文辉等人强行硬化)硬化的地坪上,遭到王祥光、王育文、王辉林、王辉华、王超和等人的殴打。

当天,先是王伟芳的两个儿子被一群人追打,王伟芳赶去阻拦,结果被打倒在地,左脚的膝关节被踩脱臼,韧带撕裂。后经法医鉴定,王伟芳被殴打致轻伤二级。

王伟芳展示受伤部位的疤痕

当时,王伟芳家人报警,后在月垌派出所警察的保护下,王伟芳及其两个儿子才脱离险境。

王伟芳的两个儿子,当时被打致多处淤青。但对于此案,陆川县公安局至今没有立案侦查。

04 落马警官操纵案件

对王伟芳被殴打致轻伤未予立案的理由,时任陆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刘运明(刘运明因收受巨额贿赂于2020年11月被抓,2021年被判刑),以没有找到目击证人为由口头答复不予立案。

不仅如此,刘运明还违法套用他人CT图片为王辉华伪造轻伤一级伤残鉴定书,唆使他人作伪证,以证明王伟芳的伤残是自己跌倒所致。

面对房屋被毁,妹妹王伟芳及两个外甥被打等一系列不公遭遇,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二人只能不断地到玉林、南宁、北京等地申诉和上访。

此间,令王伟芳两个儿子没有想到的是,陆川县公安局传讯了他们,其理由是有人举报他们纠集黑恶势力,参与了2017年农历正月初六的打架事件。

当时负责询问的警察,也是刘运明。

在这次的询问笔录中,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那就是刘运明伪造证据、操纵案件。

据王伟芳的儿子回忆,当时的询问笔录中有问到自己纠集他人参与打架的问题,当时自己的回答是“没有这回事情”。

但在此后,有一次刘运明打电话给王伟芳的儿子刘某某到公安局,刘运明从电脑立调出笔录给他看,其中的一张询问笔录中有自己承认纠集了两卡车的人参与斗殴的内容。

王伟芳的儿子刘某某说,这些没有的事自己不可能承认。

当天,刘某某还发现,这份笔录的页面上没有自己的签名。据此,可以认定该份笔录系作假形成。

根据现场视频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显示,现场只看到王伟芳及其两个儿子及王伟芳被人围殴,不存在王伟芳的儿子拉了两卡车的人参与斗殴。

如果王伟芳的儿子刘某某所述属实,那就是刘运明参与了询问笔录的作假,以及操纵了整个案件。

当天,刘运明正是用这份“假笔录”威胁了王伟芳在医院工作的儿子刘某某:如果你的舅舅们再上告,我随时可以根据这份东西将你抓起来坐牢,你的工作也就丢了。

王伟芳的儿子刘某某因此被吓得不行,再也不敢就母亲被打致轻伤一事发声。

王伟芳娘家多户合住的老屋

王伟芳说,经过这件事后,自己已经5年没有回过娘家。王伟芳的两个儿子也表示,今后再也不敢到舅舅家去了。

相关材料显示,刘运明在王亦光的案件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

2016年9月28日杀人案件,陆川县公安局对王亦光兄弟房屋被毁一事作出了不予立案的理由,其证据来源竟然是乌石镇土地所月垌土地站原站长吕阳春,在没有任何行政处罚依据的情况下,做了假口供,刘运明就是据此假证据操纵出了一份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05 王文光兄弟被欺负多年,积怨引发杀人案件

在多方打压之下,王文光兄弟自然感到不忿,多年来不断地持续上告。

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因为上访的问题,王亦光、王文光兄弟多次被拘留5至10日不等。

2018年3月16日,有人谎称带他们到广东打工,用镇政府的计生专用车将王文光、王亦光拉到玉林市海关大楼大厅门口,并让他们在大厅门口,就自己历年来的遭遇进行喊话。

结果,当天王文光兄弟被警察以喧哗闹事为由强行带走。

2019年4月10日,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二人,被陆川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和二年二个月。

应该说,王文光、王亦光及其家人,从房屋被毁开始,历经了家人长期被欺负、多次被殴打致轻伤,因维权入狱,被落马干警刘运明伪造证据打压构陷等不公正的遭遇,这些经历为后来的冲突、发生命案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2021年2月23日晚9点钟左右,陆龙村委组织元垌队选任新队长,会上王文光与当年参与毁坏其房屋的王祥光,就生产队的收支账目问题,发生囗角。

据公开的证人证言显示,事发当天,王文光刚说队里应该公开收支账目时,王祥光就即刻反驳,并操起凳子欲殴打王文光。

冲突因此而起。

王祥光胞弟王玉光见状,则操起一根棍棒对王文光进行追打。混乱中,当王玉光一棍子朝王文光打过去后,王文光闪身避过,顺手用一把从口袋中掏出的杀鸡小刀,一刀就捅在了王玉光的胸口上,致使王玉光死亡。

在王玉光被王文光捅了一刀之后,另一边的王亦光,也掏出了一把杀鸡刀,与王文荣、王飞林等人发生对峙与争吵。

王亦光刚掏出刀,就被村干部刘业顺带离了现场。王亦光没有参与王文光与王玉光之间的打斗。

王亦光被判刑六年

案发后,判决的结果却令王亦光、王文光的家属再次感到了不公平。

2021年11月16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文光无期徒刑,判决王亦光有期徒刑6年。

对此判决,王文光、王亦光二人的家属均表示判得过重,王文光的行为并不是故意伤害,而是防卫过当;王亦光则根本没有参与同王玉光的打斗,也被判了六年,让人难以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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